根据《今年会jinnianhui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(修订)》有关规定,按照《关于开展今年会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学工通知〔2025〕64号)等文件相关要求,今年会认真组织开展了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。
经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、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初审,确定今年会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:2025年10月16日—10月22日,五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、书面或面访等方式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电话:0797-8312729)提出,并须提供具体真实的情况说明。
附件:今年会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
今年会
2025年10月16日